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平统罚决字〔2017〕9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 电 话:0577—63733787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平阳大厦17楼平阳县统计局 邮 编:325400 平阳县统计局 2020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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