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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4-08 17:51:47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公室

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分析、编辑、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新闻宣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督查督办、机要、统计、文印、信访、文件档案材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经费;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负责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采集、提供等工作管理全局车辆;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机关保卫工作。

(二)政治处

制定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工作;协助各镇(乡)管理地方行政编制的司法助理员;配合做好全县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局党组的日常事务。

(三)宣传教育科(普法办)

拟订全县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镇(乡)、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和全县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

制定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督促并检查司法所的职能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检、变更和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登记、注销、变更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培训、交流、调研;检查、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执业纪律、办案质量投诉查处。

(五)法律服务管理与行政审批科

制定全县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律师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组织律师业务调研、专业培训和对外交流;负责律师机构的组织建设和律师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配合做好律师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全县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负责全县公证机构设立、变更、撤销及公证员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证业务调研交流和公证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检查监督公证人员执业纪律、公证质量;承担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

(六)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收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信息,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教育培训及相关调研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督促和指导基层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 法制科

 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本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就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机关报送备案;审核本机关拟作出的对相对人权益有较大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组织办理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等案件;对本局所属的各执法部门、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接受领导指派办理本机关民事诉讼、民事合同审核等法律事务。

(八)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路228号;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577--6372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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