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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0-04-08 16:53:53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负责来平中央、省、市领导、重要外宾以及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县健康平阳建设办公室、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平阳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县卫健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依法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健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健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宣传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制度建设、建议提案、督查督办、综合性表彰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卫生健康宣传、新闻、信息发布、思想文化、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和本级所属单位考绩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拟定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选、农村指导员选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行业作风建设。协同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

(三)规划信息与财务审计科。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社会力量办医。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转报和装备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对口支援和协作合作工作。

(四)法规科(挂综合监督科牌子)。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检查、稽查考评,指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医疗废弃物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体制改革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重大改革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形式审查和制证发照等职责。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准入。负责管理县卫健局政务服务窗口。承担县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末梢水水质监测职责。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应急能力建设,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医政科(挂科教科、中医科牌子)。拟订全县医疗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献血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医疗服务及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医疗队组建、征兵招生体检、干部保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和伦理审查工作。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乡村医生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挂老龄健康科牌子)。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计划生育奖特扶政策,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健康促进与评价科。牵头研究提出健康平阳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平阳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县健康平阳建设办公室、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办公地址: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生监督大楼;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577--5811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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