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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4-08 16:57:35浏览次数: 字体:[ ]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文秘、印鉴、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起草局综合性文稿;负责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公自动化和局网站的更新维护;负责局考绩工作;负责宣传、政务信息及舆情处置;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和无偿献血;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职称评审、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组织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做好局机关党建,机关党支部建设,机关党员发展,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扶残助残,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纪委(监察室)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并查处信访举报案件;负责对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立案调查、审理或上报;负责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及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法制科负责本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指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负责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理赔工作;负责协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执行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申报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科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审定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及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组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建设工程初步(扩初)设计审查;参与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参与全县有关规划建设技术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县级优秀设计评选;负责建筑节能审查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规划建设新技术、新设计(绿色建筑)的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分局(所)规划建设技术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地产科负责拟订和落实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指导商品房合同备案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参与拟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商品房纠纷的动态掌握和协调处理;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负责装修工程审批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科负责拟订和落实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贯彻实施建筑业强制性标准和地方性规范;负责全县(包括外地进平企业)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监理、建筑制品生产、建筑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建筑制品市场和地方建材市场的监管;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民工欠薪问题处置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科负责规范全县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导城乡个人建房工作;负责和指导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含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具体工作目前在县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园林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市政(不含新建、在建项目)、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地下管线工程的审批、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镇地下管线测绘、信息管理,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理线信息系统;负责园林绿化、地下管线企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内的网线规划管理和综合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网线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镇(乡)对园林绿化、网线的保护和日常管理。

  信访室负责政务平台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负责信访接待、受理、办理及督办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热线电话接听、受理及答复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会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基层工会组织;负责做好职工福利、疗休养、医疗辅助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及慰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负责做好工会经费使用安排;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我县有关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监督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负责接受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负责制定全县被征收房屋的补助和奖励办法。

  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县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组织和负责做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负责办理房改工作中的有关具体工作和房改政策业务咨询;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负责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工作目前在县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县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负责房屋转让交易、房屋成交价格申报、产权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楼盘表管理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城乡规划编审中心负责组织全县县域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指导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组织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查,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负责拟订城乡规划项目年度编制计划和编制经费的使用方案;负责规划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负责规划项目成果的初审;负责规划成果审批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和更新;协助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与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管理测绘基准、标准并监督执行;编制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等相关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基础测绘;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监督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房产测绘及其他测绘;管理和监督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地图审核、地图产品和地图市场;管理测绘成果,向社会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和测绘公共服务;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负责“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监管;指导和组织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对城乡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罚;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批后监管、验线、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建筑检测、房屋征收补偿、物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以及市政园林、市容环卫等各类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罚;负责对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水、排水、燃气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罚;负责对各镇(乡)城建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住房改造工作的政策和部署。

  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负责执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墙材革新和节能建筑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墙材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的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确定我县的新型墙材主导产品,组织新墙材技术改造、技改墙材示范线建设和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建设;负责墙材革新和节能建筑科技发展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收缴、管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城乡建设档案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编制落实城建档案室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保护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工作;制定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推广新技术的应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个人建房除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规范和指导基层分局(所)个人建房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建筑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监督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有关质量文件;监督预制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规范和指导基层分局(所)个人建房的质量监管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落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制定和落实我住局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办法;负责我局办公自动化硬件、软件的建设和管理;会同各业务科室进行业务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发布工作;负责我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负责对下属单位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 负责拟订和落实全县物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定;负责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的监督和备案;组织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负责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等工作;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及备案工作;规范和指导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镇房屋安全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具体工作目前在县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监督和指导高层楼宇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全县白蚁防治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环卫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中心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垃圾发电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负责对全县环卫所的管理和指导。

  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要承担数字城管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运行工作;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数字城管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城市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处理各职能单位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关系及矛盾;进行信息、情报、举报及各类投诉案件的受理,负责城市管理问题的应急处置;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园林绿化管理站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道网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监督市政园林和城市绿化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业务指导;负责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县、镇(乡)园林绿化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共11个分局所)受主管局委托负责辖区内个人建房审批工作;负责个人建房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监察工作;负责房屋转让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的初审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承担事权下放事项(见附件:事权下放清单);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577--581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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