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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志
发布日期:2020-04-08 17:04:59浏览次数: 来源:地区管理员 字体:[ ]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和我县工作实际、经县编委会研究,中共平阳县委党史研究室和平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中共平阳县委党史研究室(平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简称县史志办。

      主要职责

 

  (一)按照县委、上级党史部门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精神,制订全县党史工作规划;负责地方党史编研工作,编写、出版有关平阳地方党史、平阳革命史、平阳当代史方面的书刊;组织、指导、协调各镇(乡)、县有关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工作;指导平阳县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工作;组织重大纪念活动。

  (二)按照县政府、上级地方志部门的有关地方志工作的精神,制订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指导、督促本地区地方志工作,编纂出版地方志、地方年鉴、各类地情丛书;组织开展整理旧志工作。

  (三)组织党史专题研究工作,开展地情调查和研究,开发史志资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及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四)运用党史及地方志资料及研究成果,配合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对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国情、地情教育。

  (五)开展党史和地方志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进全县史志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史志资源共享。

 

  (六)配合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开展史志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76372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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