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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居民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04-08 17:10:00浏览次数: 来源:地区管理员 字体:[ ]

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县新居民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新居民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新居民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新居民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本地新居民服务有关政策规定,推进新居民享受本地公共资源均等化。

(二)统筹安排新居民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指导所辖乡镇和县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新居民服务工作,研究解决新居民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公共服务便利化。

(四)协助县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新居民公共就业、劳动保障、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新居民子女教育、维权、法律援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参政议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公共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新居民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并与职能部门共享、交换相关数据信息。

(六)组织开展新居民服务政策法规宣传、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居民素质提升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新居民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安排落实全县新居民服务具体工作,研究拟订新居民服务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新居民服务中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党建、纪检、人事、群团、文秘、档案、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内部管理事务。负责与县职能部门、流出地协作的联络工作。

(二)公共事务科。负责拟订全县新居民服务工作规划、政策。负责优化新居民积分制服务功能并指导乡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研究解决新居民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好公共服务便利化。负责全县新居民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并与职能部门共享、交换相关数据信息。协助县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新居民公共就业、劳动保障、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新居民子女教育、维权、法律援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参政议政等公共服务工作。强化新居民自我服务管理组织的指导,掌握新居民的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并定期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及工作建议。

(三)宣传教育科。负责组织开展新居民服务政策法规宣传及普法工作。负责做好“平阳新居民之家”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新居民服务课题研究及理论研究,制定综合调研计划及组织落实,负责做好全县新居民素质提升、培训等工作。负责总结推广新居民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和组织开展创先评优活动。负责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联系电话:05776316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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