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19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精准发力,创新作为,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补短板等各项工作,有力支持我县打造“三区两中心”、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全年全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全县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260万元,同比增长16.00%,完成年初预算107.41%,其中:税务部门征收305166万元,同比增长10.26%,财政部门征收75094万元,同比增长47.16%。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26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727245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362万元、上年结转4673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643万元、调入资金22685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000万元),收入合计1107505万元。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8820万元,增长26.95%,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92.24%,加上转移性支出19868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1246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646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55万元),支出合计1107505万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260万元,同比增长16.00%,完成年初预算107.41%。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26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71224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362万元、上年结转4673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643万元、调入资金22685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000万元、体制补助支出-56021万元),收入合计1051484万元。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2799万元,增长28.09%,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91.77%,加上转移性支出19868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1246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646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55万元),2019年支出合计1051484万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68583万元,下降37.67% ,完成年初预算71.57%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18614万元,下降41.56%,完成年初预算66.38%。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3421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18614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12304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41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267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0736万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3693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775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7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4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0000万元),收入合计505518万元。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302450万元,下降53.08%,完成年初预算65.63%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199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4.24%,下降67.52%。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969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8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99289万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18万元;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900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8986万元。

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03068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90033万元、年终结余13035万元),支出合计505518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01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0153万元,2019年县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0001万元,上年结余441511万元,滚存结余43151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71万元,增长27.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收入合计6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8万元,增长26.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加调出资金123万元,支出合计671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7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50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5700万元。

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12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0000万元,分别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0000万元、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5000万元、教育基本建设项目15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90000万元,分别为平阳县昆阳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30000万元、平阳县鳌江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60000万元。此外,获得再融资债券9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截至2019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73700万元。

(六)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聚焦平衡稳增长,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2019年,在减税降费规模空前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们一如既往地把组织收入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组织收入牵头作用,贯彻执行周、旬、月、季分析研判、对接落实机制,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3亿元,增长16%,创历史新高,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0.25%。同时,深入研判政策动向,把握上级资金投向,持续加大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力度,全年新增政府债券12.90亿元,增长43.33%,争取到国家和省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6.50亿元,较2018年净增超9亿元,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聚焦财源厚培育,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全面梳理整合涉企政策,参与制定《平阳县全面实施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形成平阳特色的“5+3”产业政策体系。起草《平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加强产业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全年兑现政策奖补2.88亿元。返还困难企业社保费1.04亿元,惠及企业1960家。取消工业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3558万元。取消矿山治理备用金,退还7143万元。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征收标准,全年减免超1000万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3.聚焦保障大投入,民生事业翻开新篇章。坚持民生领域投入只增不减,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71.40亿元,增长30.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57%。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1.08%,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增加13.46%,医共体建设初见成效,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进展顺利,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归并,提高涉农专项预算执行率。发力精准扶贫,投入扶贫专项资金4827万元,历史最高。争取到省财政厅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以及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省级试点,分别获得省级奖补资金4000万元和2000万元。统筹县级财力9.53亿元,支持全县重大项目推进。10个PPP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管理库,涉及总投资额67.27亿元,有力推动平阳社会公共服务事业领域发展。

4.聚焦改革强管理,创新服务展现新作为。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整合51项办事事项,编制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实现县级公布事项100%“最多跑一次”。持续推广“政采云”平台应用,全年完成交易额15.10亿元,运用率100%、贯通率96.97%,网上超市订单数和采购项目数均列全市前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县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率100%。深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非税收入项目全部实现电子化缴款,攻克医疗电子票据改革难关,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医疗领域深化。打响“一线树形象·财政当先锋”党建品牌,全年现场服务部门224次,服务企业45次,服务群众672次,集中培训914人次。

5.聚焦规范防风险,财政监督开创新局面。通过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自身收益、国有企业转型等方式,多渠道消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全年核减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3.23亿元,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31亿元。扩大公款竞争性存放规模,全年竞争性存放24.10亿元,较上年增加11.30亿元。严格单位财务监管,开展行政机关单位和县属国企津补贴、公款存放等专项检查10次,全年审核国企资金91.16亿元。严密实施绩效评价,在县级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96个项目复评,自评抽查率超10%,同步开展13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并首次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严肃国企市场化转型,完善15家县属国企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多轮资产注入和股权划转,县城投公司成功创成AA信用评级。制定国企投融资管理办法,制定年度投融资计划,规范国企项目运作。完善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加大企业经营效益和党建工作比重。创新开展清廉国企电视访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9年,县政府各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价格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减弱等不利影响,认真履职,克难攻坚,实现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实体经济税收总量偏小;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减收增支矛盾更加突出,紧平衡的特征更加明显;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惯性思维,“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尚有差距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积极破解难题,做好生财、聚财、理财、管财的大文章,更好地服务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刺之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的决胜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对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0年我县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围绕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强化政府“过紧日子”的理念,贯彻“以收定支”的原则,按照“保重点、优结构、延安排、减开支、稳运行”的要求,加大资金盘活和统筹力度,全力服务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将“财为政服务”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结合“十三五”总体规划、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基本同步的要求,以及省市2020年收入安排情况,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初步安排建议为增长8%左右。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10680万元,同比增长8.00%。其中:税收收入329578万元,增长8.00%;非税收入8110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68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81587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362万元、上年结转7646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23000万元、调入资金20575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6000万元),收入合计1092267万元。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908995万元,增长0.02%,加上转移性支出18327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890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646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800万元),支出合计1092267万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⑴基本运转支出294119万元,其中:镇乡运转54000万元;

⑵专项支出614876万元。

2.县本级

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68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27587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362万元、上年结转7646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23000万元、调入资金20575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6000万元、体制补助支出-54000万元),收入合计1038267万元。

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854995万元,增长0.26%,加上转移性支出18327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890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646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800万元),支出合计1038267万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⑴基本运转支出240119万元;

⑵专项支出614876万元。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638500万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0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3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0万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7203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3035万元,加省市转移支付5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4000万元),收入合计710535万元。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482420万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384194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500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2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00万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22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8358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80244万元。

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28115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05500万元、转移性支出3080万元、年终结余130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500万元),支出合计710535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487834万元,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538471万元,2020年县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50637万元,上年结余431510万元, 滚存结余380873万元。

(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860万元,收入合计8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602万元,其中: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70万元、平阳县国安引供水有限公司5万元、平阳县宏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47万元、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280万元。支出加调出资金258万元,支出合计86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0〕4号)文件,省厅提前下达我县2020年一般债券新增额度为30000万元,具体项目拟安排如下:平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10000万元、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12500万元、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工程2500万元、平阳县鳌江标准堤萧江段加固工程5000万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专项债券新增限额的预通知》(浙财预〔2019〕584号)文件,省厅提前下达我县2020年专项债券新增额度为48000万元,具体项目拟安排如下:平阳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15000万元、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20000万元、平阳县市民公园(含平阳县1601工程)建设工程(一期)地下部分13000万元。

2020年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8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6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56亿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0.84亿元。

(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87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待上级下达后再行安排。年中资金分配根据《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平农发〔2019〕63 号)规定,通过公开申报、现场踏勘、计划下达,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后拨付。主要用于低收入农户贷款贴息、异地搬迁补助、雨露计划、产业扶贫等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

三、2020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0年财政工作关系全县,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力争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突出“统筹协调”,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深入分析研判疫情等各种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冲击,按照“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的要求,及时制定工作预案,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和节奏。坚决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六稳”等各项工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非刚性、非重点项目等一般性支出在第一轮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25%,日常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压减均不低于5%。将财政风险评估(审核)环节作为出台财政支出政策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做到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确保财力可持续、收支可平衡、风险可控制。

(二)突出“精准聚焦”,大力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以“至少上门服务一次”为载体,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清单,创新服务方式,动态掌握企业需求、基层诉求,推动服务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和制度成果。推广落实“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利用“政采云”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配合打造覆盖全省的区域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用好财政贴息优惠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上市风险共担基金等金融帮扶组合拳,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后半篇文章”,高效兑现财政奖补资金,落实企业社保费减免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突出“均衡持续”,积极支持惠民生补短板。多渠道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同步加大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改革试点奖补资金力度,全力保障文化教育、环境卫生、交通水利等重点支出。继续做好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工作,促进教师良性流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医疗卫生领域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县域医共体改革。推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美丽经济结合起来,重点培育农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结“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工作经验,全面推进扶贫项目库建设,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突出“规范管理”,聚焦聚力优支出提质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年中调整事项,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规范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明细台账管理办法。深入实施我县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现2020年部门预算与绩效管理信息同步编制,逐步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格局。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和部门,下一年度预算审核从严、资金安排从紧,对于绩效不过关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转变政府项目审核模式,厘清会计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职责划分,试点内控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突出“风险防控”,统筹兼顾防风险促发展。开好前门,强化项目谋划包装,合理运用PPP模式、合规利用“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适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堵住后门,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化债成果,确保风险等级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债务风险源头管控,开展政府投资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条件审核,遵循“三个不得立项”原则,开工建设前必须经过严格论证和风险评估。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前置债务风险警示,预留处置空间,确保无缝对接、平稳过渡。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坚持“财为法所律”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0年预算收支简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