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阳县“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2020年,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三公”预算管理。

2020年度,全县共计安排 “三公”经费2540万元,比上年下降5.05%;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平财预〔2014〕2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通知》(平财预〔2019〕650号)文件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55万元,与上年持平;严格执行《平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平委办〔2019〕62号)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85万元,比上年下降18.75%;严格执行《平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委办〔2016〕85号)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20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车辆购置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车辆运行费1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0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2020年平阳县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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