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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腾蛟镇龙岭村村庄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30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12939;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911办公室。
腾蛟镇龙岭村村庄规划 一、规划范围龙岭村村域总面积约340.40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龙岭村村域。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年限为2019-2020年。在上位规划不发生改变,村里没有提出新的规划要求时,规划期限自动延期,直至新的规划启动修编调整。 三、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龙岭村现状人口约2042人,隶属腾蛟镇,人口自然增长率取腾蛟镇近几年平均值4‰,根据公式Q=Q0(l +K)n 式中 Q——目标年,即2020年总人口数; Q0——基准年总人口数,即龙岭村现状人口,Q0=2042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取4‰; n——规划年限(年),n取2年; 计算得出目标年村庄人口为2058人,本次规划按照2058人计。2、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40.40公顷,村庄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3.8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67.63平方米;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4.6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70.99平方米。 四、用地布局 龙岭村规划村民住宅用地7.81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53.46%;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57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3.90%;村庄产业用地0.07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0.48%;村庄基础设施用地6.16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42.16%。 表4.1规划用地汇总表
1、村民住宅用地(V1) 村民住宅用地(V1):规划村民住宅用地7.81公顷,其中村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就地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位于道路两侧的住宅用地与坡地村镇,其建筑物新建、改建和扩建需满足《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号)中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以及交叉口距离规定。 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 龙岭村规划村庄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宗祠、寺庙,总用地面积0.57公顷。 3、村庄产业用地(V3) 规划保留村庄产业,总用地面积0.69公顷。村庄产业为旅游服务中心。 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 规划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6.16公顷。 5、非建设用地(E) (1)水域(E1):规划水域面积5.08公顷。 (2)农林用地(E2):规划农林用地面积320.71公顷。 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1、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村委会或住宅设置。 2、基础设施 本次规划村庄用水由高位蓄水池供给,规划村庄用电由腾蛟变供电;村庄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能满足村内污水排放需求。 规划对道路交通方面,对村庄内部主要道路沿原有路基拓宽至4-6米,打通断头路,以保证通车和消防安全需求。 表4.2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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