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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江镇庄里社区城中村改造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萧江镇庄里社区位于萧江镇核心区域,由庄里社区和立后村合并组成,户籍人口2518多人,实际居住人口5300多人。庄里社区余下多数住宅建于70至80年代,房屋低矮破旧。庄里社区位于104国道边,长宁路的入口处,地理位置优越,改造前景看好,居民要求强烈改造。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4〕208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12〕179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城中村改造统规自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委办〔2013〕70号)等文件

三、适用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实施细则适用于平阳县萧江镇庄里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安置用地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征收范围具体以征收红线为准)。

(二)实施主体:平阳县人民政府确定萧江镇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实施单位。

(三)建设主体:萧江镇庄里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建设方式和安置地点:统规自建,安置地在萧江镇庄里社区,安置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