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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 2020〕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村(社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通知》(温民基〔2020〕20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品牌示范效应,推动我县村(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村(社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年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贤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大胆创新,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着力培育选树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推动平阳县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全县力争培育选树“5个10”:培育10个“一社一品”示范村社,推选10个微治理闭环管理示范村社,打造10个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选树10个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优秀案例和10个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样板。 (一)“一社一品”示范村社。以“一村一特色、一社一品牌”为主题,探索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志愿者、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1+N”社会微治理模式,强化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资源统筹支撑力度。“一社一品”应在本地区具有典型性、成效性、影响力,并能形成品牌效应。品牌亮点可包括党建引领、村社融合、民主协商、乡贤治理、社会力量参与、精细化服务、智慧化应用以及在环境整治、加强文化引领、推进基层减负、推进“三社联动”及完善社区、物业和业委会三方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典型做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党建示范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以地缘禀赋为基础,沿路、沿水、沿线探索创建“基层治理品牌示范带”,带动基层治理能力大提升。 (二)多社联动微治理闭环管理示范村社。在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强的村社开展多社联动微治理闭环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发布—对接—服务—评价—表彰”为一体的闭环管理体系,变“政府独奏”为“社会合唱”,逐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借助“智慧村社通”等信息化工具,以村(社区)为平台全面掌握本村社居民微需求和本辖区社会资源,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辖区单位、乡贤为基层协同治理主要力量,按照分层分类原则,建立需求、资源、服务“三张清单”,定期发布微需求公告,引导多元主体承接服务。要建立需求方、服务方和村社“三方评价”体系,以村社为单位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五星榜单,鼓励社会力量联动参与基层社会微治理。 (二)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评估活动的通知》(浙民基〔2018〕53号)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分层指导分类提升。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需达到以下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制度、规划保障充分到位;奢适空间、环境空间、文化空间、精神空间等四个公共空间基础设施非常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健康服务等三项公共服务实施精准;村民自治、社区协商、三社联动、综合治理等社区治理形成合力,共建共享,运转顺畅。打造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时间节点按照省民政厅文件要求推进,并同步推进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选树及县级提升型农村社区的建设。 (三)优秀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案例。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7〕21号)要求,全面落实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优秀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案例要求“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主体、告知协商事宜、确定协商形式、商讨协商内容、进行协商表决、备案协商成果、公示协商成果、协商成果应用”的协商流程,体现事主决策原则,体现协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案例。根据民政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案例推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合法合规,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价值引领,坚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要求名称规范、制定单位时间明确、条约简洁明了、合法合规、表述形式丰富、贴近群众生产生活、便于记忆、易于掌握和遵守。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推荐(2020年5月)。各乡镇要对当地村和社区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系统梳理、深入分析,综合考虑可推广性、可操作性、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5个10”培育选树名单。坚持自愿申报、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申报表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县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科。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2020年9月)。各乡镇要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列出目标清单,细化任务。按照“县乡指导、村社操作、多方参与”原则,组织发动多层级广维度力量,整合部门资源,循序渐进地实施“五个10”。 (三)评估验收(2020年10月-2020年11月)。市、县民政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评估,评估工作采用书面审查、随机抽查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宣传推广(2020年12月)。及时做好总结提炼和宣传,评选一批基层治理特色品牌和亮点,打造成为市、县基层治理培训实验基地,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负起具体落实职责,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申报实实在在,推荐客观公正、评估成果扎实有效。 (二)强化时间安排。本次“五个10”申报评选工作时间紧、程序严,各乡镇要按照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表,有针对性地确定“五个10”对象,制定计划和实施安排,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 (三)强化激励考核。本次动已列入市对县民政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各地要把评选活动和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后续融合、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按计划推进。对列入“一社一品”的示范村社,民政部门将优先争取落实财政经费支持,切实加大对示范点创建和品牌培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 请各乡镇根据任务安排表,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20年6月5日前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科。(联系人:张海卫,联系方式:661115) 附件: 1.平阳县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年活动任务安排表 2.平阳县“一社一品”示范村社申报表 3.平阳县多社联动微治理闭环管理示范村社申报表 4.平阳县优秀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案例推荐表 5.平阳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6.平阳县引领型农村社区申报表 平阳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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