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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2/2020-98379 主题分类 税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0-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按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分类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进行了界定,对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凡属于应当公开的都按规定纳入了公开目录,并在相关信息查阅场所进行了公布。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税务局办公室,邮编:325400,电话:0577-6367137

通过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19年度我局累计发布信息类34条,均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1

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5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侧重结果公开,全程公开意识不够;缺乏宣传,公众参与度不足;内部合力不够,机制有待理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一方面要求全局上下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做到依法依规。另一方面注重公开的保密意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三是理顺公开机制。全局各股室、分局(所)形成顺畅政务公开机制,做到内容审查、保密审查、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