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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7/2020-98387 主题分类 公安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确保落到实处。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学习,对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工作透明度。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等,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五)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情况。2019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0条,内容涉及通知公告、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统计信息等多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23

932

419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172.0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