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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严密,措施得力。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专门成立了以吴鹏局长任组长、温香美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暂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专项经费,形成了经费有保障、人员有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而在组织上、经费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合计59份。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单位已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平阳县民宗局2019年度主动公开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7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浙江省宗教事务局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类文件11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出具行政处罚类文件10份,行政事业性收费类0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0份;另外,今年无重点领域信息,也没有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形式就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零:申请获取的信息多数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因此我们中止了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了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此类情况发生。
(五)夯实平台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协作。县民宗局积极配合与县政务公开科、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单位工作需求,协助对门户网站上“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规范性草案征集意见”等栏目调整,共同完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坚持将网站安全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将每日读网纳入日常常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事件,网站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规范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七)加强信息监督保障。县民宗局坚持保障专人管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对照《2019年县级部门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平政办〔2019〕111号)对本单位进行自我监督与自查,积极接受县政务公开课科“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与反馈。 (八)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2019年县民宗局新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但结合实际工作中还是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存在被动性。没能及时做好与上级信息公开部门主动交流与对接。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入,没能及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本局出台的各类文件和工作信息,对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的较少。三是信息技术有待提高,后台操作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及时反馈。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精神,对网页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解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开展自查自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十)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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