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8年
索引号 001008003008052/2019-9833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残联
生成日期 2019-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残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平阳县残联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年,本会认真实施《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良好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所列内容均按要求,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18年,我会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通知公告类12条,县残联网站信息公开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本会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2018年度本会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度本会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根据要求,为保证本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会专门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本年度本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1千元,主要为材料印制费等,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018年,本会虽然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应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努力做好明年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二是强化监察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考核内容。涉及全局性公开工作的,在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日常协调。对涉及具体公开内容进行投诉或咨询的,明确交由相关科室负责处理,办公室予以督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平阳县残联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情况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单位负责人:施慧   审核人:李雅慧    填报人:郭珍珍

联系电话:697889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