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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财政局国资办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落实,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强化公开监督,使财政国资业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推进,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财政。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高位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强化职责要求,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加强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常运转。 二是突出平台建设。突出财政重点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阳光财政”专栏,对政府预决算信息、各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集中公开。突出财政政策系统公开,在“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专栏对各项重大财政政策进行公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建立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微博,2018年共推送整合信息55次。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预算信息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职责与执行及相关工作、考核要求,确保公开内容口径统一、公开程序规范管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进程,我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449条,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阳光财政”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各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信息303条。 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此外,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并按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因不服本单位答复而向上级提出行政复议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行政诉讼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在审1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时效性上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待继续完善,等等。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的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公开的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相关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扩大公开内容。不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公开信息,与时俱进,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 2019年1月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平阳县财政局(国资办))
单位负责人:陈先夏 审核人:洪益平 填报人:王作出 联系电话:0577——63889812 填报日期: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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