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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社汇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数据,形成平阳县供销社2018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 2018年,我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服务“三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立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形成由上至下层层传导责任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统筹协调、细化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监督,规范开展。坚持考核评估,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3、突出重点,有序开展。建立各科室报送信息素材,由办公室整理撰写,经责任领导审核后发布的流水线作业模,通过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平阳报等媒介,公开服务“三农”工作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条。省政府要情信息刊登1条,平阳报刊登专版1次、版块新闻信息6次。中华合作时报、温州都市报、新华网、浙江在线、温州网、浙江新闻客户端等媒体专题报道了农村资金互助会和农资供应链项目建设。共整理撰写各类信息66条,被市社采用28条,被省社采用5条。2018年,在县两办信息考核排名中均超额完成考核任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社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社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存在应公开还没公开情况;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步改进计划: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安排专人及时督促各科室整改,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以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在以后工作中,我社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内容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负责人:陈贤川 审核人:张玲玲 填报人:林菁菁 联系电话:63158869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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