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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生态环境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8〕408号),现将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1、组织机构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尤其是加强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的信息发布。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的主渠道作用,把我们环保工作中的政策动态、工作动态、环保知识向公众实时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微信平台线上活动。 2、制度建设情况。2012年我局出台的《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公文处理办法》(平环〔2012〕130号)明确规定各科室(基层单位)在起草公文时,必须“在拟稿单的‘信息公开’栏中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2014年,我局制定的《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平环〔2014〕160号)明确规定:“日常文件的公开前审查与审批签发同步进行,各科室(单位)在办理公文填写《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文件拟稿单》时,须在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的初步意见,局领导如同意签发该文件,即视为同意该信息的公开意见”。2018年12月,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平政办〔2018〕187号),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0条。其中网站公开1293条(门户网站1228条,政府网站65条),政务微博公开187条,政务微信公开107条,短信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97条。 1、环境质量信息。以手机短信的形式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全年共公开197条,发送对象962人。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信息26条。 2、行政审批信息。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信息880条。 3、行政处罚信息。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9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已建立当面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次。分别是当面申请1次、信件申请1次、网络申请1次。主要申请公开污水处理厂、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我局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有时候个别科室执行不到位,可能造成应该公开的文件没有公开。下步要加强内部管理。 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环保链接和我局门户网站都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既给群众查询信息带来不便,同时也需要更多的人员和精力去维护管理,建议将两处合并在一起,既方便群众查询,也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迁移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可能导致部分已公开信息丢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环保局
单位负责人:王圣军 审核人:肖达盖 填报人:方海波 联系电话:59885611 填报日期:20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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