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阳县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阳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县前街县府大院西侧,邮编:325400,电话:0577-63723019,传真:0577-63716606)。 一、基本概述 2018年,平阳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目录、拓宽服务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及时更新了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修改完善了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保了主动公开及时高效。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条数12条,包括:办事指南2条,机构信息4条,文件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二是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阳县信访局 2018年12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信访局
单位负责人:许宏斌 审核人:林瑞胜 填报人:余见闻 联系电话:0577-63723019 填报日期:2018.1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