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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社汇总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数据,形成平阳县供销社2017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2017年,我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服务“三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立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形成由上至下层层传导责任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统筹协调、细化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监督,规范开展。坚持考核评估,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3、突出重点,有序开展。建立各科室报送信息素材,由办公室整理撰写,经责任领导审核后发布的流水线作业模,通过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官方网站公开、平阳日报等方式,公开服务“三农”工作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省、市、县网站管理集约化要求,我社官方网站于2017年10月予以永久下线,相关数据无法统计。2017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9条(不包括已在县社官方网上公布的信息),其中,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9条,省政府要情信息刊登1条,温州日报头条刊登1次,平阳报刊登专版2次、版块新闻信息6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共整理撰写各类信息41条,被市社采用9条,被省社采用5条。2017年底,在县两办信息考核排名中均超标两倍完成考核任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社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社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官方网站于2017年10月完成永久下线,域名予以注销,未产生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以后工作中,我社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内容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章朝博 联系电话:63158869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0日 说明:因县社官方网站于2017年10月完成永久下线,相关数据无法统计,以上数据不包括已在县社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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