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阳县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阳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县前街县府大院西侧,邮编:325400,电话:0577-63723019,传真:0577-63716606)。 一、概述 2017年,平阳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目录、拓宽服务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及时更新了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修改完善了平阳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保了主动公开及时高效。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开展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众公布信访公共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达到“最多投一次”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条数10条,包括:公开指南1条,机构信息4条,文件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信访动态类信息内容较少,不够丰富;三是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形成规范化管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深入理解《条例》并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阳县信访局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平阳县信访局
单位负责人:许宏斌 审核人:林瑞胜 填报人:余见闻 联系电话:0577-63723019 填报日期:2018.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