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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档案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7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平阳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档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县前街县府大院5号楼,邮编:325400,电话:58193102,传真:58198561)。 一、基本概述 2017年,平阳县档案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档案实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平阳县档案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公开的内容包括局工作动态、政策、需公告公示各类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平阳县档案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平阳县档案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平阳县档案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档案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机构建设。县档案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人。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平阳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标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把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考虑,能公开的争取在第一时间公开;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群众理解政策,推动政策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答复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部内各单位、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地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培训、个案指导、分析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充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对外窗口作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2018年1月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薛成安 审核人:翁筱麟 填报人:周思思 联系电话:58193102 填报日期:201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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