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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2018-98373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平阳县人民政府编制。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几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zjp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77- 58193650,电子邮箱:******@126.com 。

  一、基本概况

  2017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可信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了党心、民心,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就2017年来的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以常务副县长主管,两位县府办副主任主抓该项工作,法制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公开办等科室通力合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统一梳理各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经办人等信息制作并发布在内部网页上,对各个单位节点的信息逐个进行清理和调整并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逐个进行电话联系整改,目前各镇(乡)、县政府直属单位等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本单位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之中,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信息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同时利用信息公开网络工作群、县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

  (二)推陈出新,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制定《平阳县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梳理公布事项。县本级分四批向社会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1255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89%;已梳理公布两批乡镇“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1262项,平均每个乡镇79项。二是规范编制办事指南。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三减”要求,做好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的修订和完善,取消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编制规范的办事服务指南、易错清单和示范样本,并通过在窗口放置服务指南、建立政务服务网“一站式”导引系统、“最多跑一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清晰指引。

  (三)全面整改、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平阳全县启动了政务公开整改“扫僵”大行动,2017年9月下发《关于及时更新清理各单位对外公开电话号码和僵尸网站的紧急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整改工作,着力解决部分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电话无人应答等问题。

  根据要求,今年9月15日,该县各职能部门的网站页面、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和咨询投诉等栏目中所有的咨询、投诉、值班、科室电话等号码均要全部整改到位。9月16日,该县将对所有单位的对外公开电话进行逐一排查,对无法接通、空号、转接传真机等“僵尸”号码的所在单位进行通报。下一步,平阳县将把政府网站考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约谈责任人。

  推进政府部门网站向省集约化平台迁移。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和32个部门网站已经全部迁移至省政府网站集约化政务云平台(旅游局、教育局特殊原因未迁移),共享浙江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的安全保护措施和信息发布技术,给政府部门网站提供更加可靠的云服务。指导各部门调整网上办事栏目,统一连接至政务服务网,咨询投诉栏目链接至政务服务网咨询举报平台,办事指南链接至全市统一的一站导引系统。10月份正式启动网站整合工作,关闭所有乡镇部门网站,统一整合到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改革创新,两个平台成效明显

  全面形成依申请件转办机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件受理、转办、答复以及后续工作机制。出台《平阳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将全县各部门投诉热线进行整合,共整合21条热线,成立平阳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设在信访局,全年已受理热线咨询投诉14300多个,转办乡镇部门重点问题3958个,按期转办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7%,回访核审率100%

  (五)加强培训,完善监察考核制度。

  县公开办人员及时对部门进行业务指导,通过网络、电话、当面指导等形式对新上岗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依申请答复、信息录入、目录指导、平台应用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2017年3月结合《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对全县的67个有关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后台操作培训和网上依申请答复的详细讲解说明和指导,收到显著效果,并同时成立平阳政府信息公开微信群,对该项工作进行实时指导。2017年6月结合考绩办发布的平考办〔2017〕9号文件,按照相应考核内容对各乡镇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分。

  (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着力提升政策效应。

  2017年出台了平政办〔2017〕228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421号《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个单位就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对其进行解读,政策解读作为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前置条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文件解读的情况予以考核加分。对涉及到重点领域的有关单位制定相应对照表格,对其要求按照表格的内容对单位的公开的内容进行比对,今年移民办主要负责人对《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答记者问,经信局负责人对出台《平阳县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和《平阳县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进行解读等等,营造了很好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解读政策文件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6041条,其中工作信息类占80%以上,其次是民生事项类,再次是政策文件类。

  (一)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以公开为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为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将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分配方案等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二是增强预算绩效监督,今年在科技、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选取了11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反馈,作为人大部门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阳光财政”栏目,除了涉密信息外,县政府及所有单位的预决算都进行统一公开。

  2.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今年我县国土部门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征地告知书94份,征收土地公告94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94份及征地补偿协议94份。在征地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证等征地程序,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标准、安置等相关信息,有效保障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2017年度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土地出让公告87宗,面积1609.5亩,合计土地成交价57亿8016万元。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等信息,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着重抓好了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在县住建局网上设专栏公布政策法规信息,让群众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分配、租赁补贴发放等标准、程序、要求,确保民生工程惠及群众。二是保障对象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公开“三审两公示”确定的保障对象名单,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方案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情况信息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建设改造任务计划、项目清单在县住建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在全县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项目现场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公告牌和项目鸟瞰图等永久性公示牌,项目公告明确了名称、地址、工程类别、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总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开工面积、年度计划竣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面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信息,让人民群众随时能了解项目建设信息,掌握工程建设进度。

  4.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出台了《平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等重大民生决策,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我县在贯彻上级综合医改精神的基础上,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并征求吸纳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以及基层群众意见,并报县法制办进行审查,有效提高了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城乡医疗联合体建设、社会资本办医等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

  及时公开“双下沉、两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信息,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针对当前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深化“双下沉、两提升”,由温医大附二院托管县二医,每周安排10余名温州专家到医院坐诊,让群众不出县享受三甲医院医疗服务。同时,县人民医院与台湾奇美医院、浙大一院、浙大二院、温医大附一院等;县中医院与温医大附二院、市中医院等三甲医院相继开展专科合作;并在县域内建成3个城乡医疗联合体,县级医院15%以上的中级职称医生到基层服务30天以上,积极开展责任医师签约服务,建设投用医疗资源共享中心等,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同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新平阳》报等当地主流媒体以及宣传栏、海报等传统方式及时公开资源下沉和服务改善信息,并针对患者群众覆盖全人群的特点,积极开展新媒体宣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智慧医疗建设,打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患者通过一部手机就可以掌握个人医疗信息以及各类医疗资源信息。

   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公开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利用走廊、休息室等场所建立信息公开栏,设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等信息公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通过公示栏、网站、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宣传栏、价格公示牌等方式向职工、患者及社会公布了机构职能、单位人员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业务知识、物价药价、收费情况等信息。同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将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纳入千人评议活动范围,并对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范围;在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我县全年共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04件,其中移送公安10件,所有案件处罚信息均在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及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根据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要求,在食药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的基础上,招标外购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落实了4批次/千人口(即每年完成3050批次)的抽样检测任务,食品安全抽检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全年共完成各级抽检2826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040批次,不合格18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1293批次,不合格12批次;餐饮环节493批次,不合格25批次。所有抽检信息均在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同时对不合格批次通过警告、行政处罚及移送公安等方式全部办结,处置率达100%。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综合运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获得抽取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深化社会共治。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新增3家农贸市场免费检测室,并专门安排流动检测车对23家未建检测室农贸市场开展巡回定性抽检,全年共完成抽检43808批次,合格率达99.8%,无害化销毁不合格食品281.8kg,抽检结果当天即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药械生产流通领域各类专项整治,组织飞行检查9次,实施“双随机”抽查16家,检查涉药械单位850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违法单位25家,规范认证28家,收回药品GSP证书2家。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抽检,共计抽检121批次,合格率达100%。向温州市药检所送检西地那非及西布曲明非标检测74例,为公安查处非法药品提供了技术保障,药品抽检和处罚结果全部在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6.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建立全县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对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经费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积极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做好全省2017年“五年一轮”学校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全县中小学校2016年津贴发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中职专项资金(中央资金)自查工作和学生资助自查工作等。组织开展了学校财务“三年一轮检”工作,轮检了36所中小学,并评出 7所优秀学校为优秀单位,13所学校为良好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应助尽助”的资助原则,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全年投入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619.37万元,资助学生15086人。其中: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145人,补助经费28.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助4657人,补助经费465.7万元、义务段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资助171人,补助19.21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685人,补助经费281.98万,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9428人,补助经费2823.58万元。制定出台了《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工作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平阳县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带生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中共平阳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谈心提醒教育活动的通知》,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工作纪律督查28次,查处违规人员59人、学校9所,根据情节轻重作出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诫勉谈话、口头告诫、个人书面检讨等处理;开展谈心提醒涉做到全覆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良好氛围。制定了教育督导评估报告发布制度,及时在评估平台上发布相关评估报告。制定了非法办学信息公开制度,每月初在平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有效遏制非法办学行为。 2017年5月出台了《平阳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2017﹞198号),明确了招生对象、招生办法、工作内容及步骤、招生保障措施、时间安排表及招生操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招收数量以及新生名单等招生结果,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也通过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等途径予以公布。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根据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每学期初撰写下发工作说明,明确缓学、休学等证明材料要求与办理流程,通过学校广为宣传,实现最多跑一次。

  7.强重点项目监督和中介服务信息公开。今年来,平阳县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在新平阳报媒体上专版通报6期,涉及重点项目的相关新闻报道80余篇;在平阳督考对重点项目三项月度计划及500万以上一般项目政策处理完成情况通报6期;送达进度落后及政策处理逾期项目情况给县分管领导告知函近30份。全面清理规范涉批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公布全县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平政办〔2017〕192号),保留事项107项,取消事项30项,同时对目录中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制定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表,明确适用范围、委托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内容。

  (二)主要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服务网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网上政府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建设,基本形成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网上政务大厅,完成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整合工作,整合县长热线和部门相关平台。清理规范证明类事项,并推出五项“网上开证明”服务。推行“网上办证照”工作,开通相关事项20余项。推进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工作,根据新的行政区划,完成16个乡镇服务站建设更新,并发布权力乡镇权责清单,开展乡镇权力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配合完成省政府10项网上便民服务。推行统一行政处罚系统,目前已有近三分之一执法部门使用推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逐步开通收费项目网上办理。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多级联动网上审批,实现部分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和资料网上传输,完成政务外网网络建设,完成会计考试缴费等的试点工作,完成视联网一期约33个接入点建设。2017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万多条,其中,政务信息5000多条,民生信息5000多条。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公众建议的征集、处理、反馈机制,广泛倾听公众的声音,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2017年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活动60多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共收到依申请案件44件,并按时予以答复。其中当面受理4件;书面申请38件;网上申请2件。没有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从而引起设区市政府及省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败诉;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补偿安置、旧村改造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3件,纠错1件;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二是对被申请频繁的个别单位的指导和相互沟通不足;三是部门和乡镇信息员岗位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有待完善。相关部门和乡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有些还认识不到位,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责任仍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向社会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含义不够了解,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全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对个别被申请频繁的部门单位加强指导和探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运用办公室内部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受理流程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单,各科室通力合作,使依申请办理的及时性和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平阳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1115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5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7件

5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11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04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15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44

       1.当面申请数

  件

4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2

       4.信函申请数

  件

38

    (二)申请办结数

  件

44

       1.按时办结数

  件

41

       2.延期办结数

  件

3

    (三)申请答复数

  件

4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1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1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1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