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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社汇总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数据,形成平阳县供销社2016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2016年,我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服务“三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立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形成由上至下层层传导责任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统筹协调、细化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监督,规范开展。坚持考核评估,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3、突出重点,有序开展。建立各科室报送信息素材,由办公室整理撰写,经责任领导审核后发布的流水线作业模,通过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官方网站公开、平阳日报等方式,公开服务“三农”工作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2条,其中,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34条,县社官方网站公布79条,平阳报专版报道1次,信息发布8次,新华网上信息发布10多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3条。共整理撰写各类信息40多条,上报市社40条,被采用15条,上报省社30条,采用10条,上报县两办信息共30条,被采用12条。2016年底,我社信息宣传全市排名第四,五县第一,超标县委信息指标任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社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社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我社官方网站空间租用及维护费3000元,域名注册费100元,网站迁移费用500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以后工作中,我社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内容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章朝博 联系电话:63158869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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