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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5/2016-97560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民宗局
生成日期 2016-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严密,措施得力。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专门成立了以王增忠局长任组长、陈笑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暂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专项经费,形成了经费有保障、人员有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而在组织上、经费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已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民宗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66条,都属于网站公开数,其中2003年至2014年信息公开249条(2003年30条,2004年16条,2005年16条,2006年19条,2007年19条,2008年15条、2009年15条,2010年12条,2011年8条,2012年18条,2013年39条,2014年,42条,)2015年17条。另外,今年没有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形式就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没有:大多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们中止了受理申请程序,告知了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民族宗教无小事。除了一些涉及到政府部门资金管理、资金使用不便于公开以外,牵涉到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信息大多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由于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没有,所以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费用本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本部门无牵头落实的重点领域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工作难度较大。鉴于我局人员编制少,开展此项工作量极大;二是信息量有所减少。由于出台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翻建、扩建、迁建的审批权限在于省、市;因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有所减少。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月1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平阳县民宗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情况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单位负责人:吴鹏       审核人:曾庆斌    填报人:陈乐乐

联系电话:58198509         填报日期: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