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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6-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71号,邮编:325400,电话:63721561,传真:63711504)。

一、基本概述

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农业中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农业奖补措施、项目公示等重点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要农情的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三农”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通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通知公告83条,农业动态132条,农业种植病虫情报18条。

(一)通知公告。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在平阳农业信息网发布通知公告83条,内容主要涉及项目资金下达通知、补助资金公示、部门预决算等。并同时在平阳县阳光工程网上公开。

(二)农业动态。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在平阳农业信息网发布农业动态信息132条,实时跟踪报道全县“三农”工作情况,并同时在浙江农业信息网、温州三农网、平阳县政府信息网发布。

(三)病虫情报。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在平阳农业信息网发布农业病虫情报18条,并通过农民信箱通知全县农业从业人员,使其能及时了解我们农业种植病虫害情况,对相关防范及应对措施提供参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属于免于公开的信息2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都及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标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把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考虑,能公开的争取在第一时间公开;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重大、突发案事件,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继续健全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答复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部内各单位、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地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进一步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培训、个案指导、分析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加强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门户网站平阳农业信息网建设,进一步充实网站服务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对外窗口作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2016年1月1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4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情况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单位负责人:邱君怀     审核人:肖群  填报人: 林锋 张启武

联系电话: 63721561               填报日期: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