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扎实开展工作,注重公开效果。现将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中,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责,形成了各级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局班子月度工作例会,局领导班子适时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上传更新,做好政务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二)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范围 一是落实专人维护更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每天及时上传局政务工作信息、本县经济动态等,共主动公开信息249条。二是充分利用局信息公告栏,将各类信息及时给予公开公布,确保公众及广大干部职工对本局事务的知情权。三是做好窗口服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受理项目审批(核准)事项409件,总投资194.26亿,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得到了办事群众、企业的一致好评。四是组织召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听证会,就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昆阳自来水分公司供水区域建立阶梯式水价制度和居民用水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确保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通过报刊媒体公开局工作动态。今年我局共有90余条信息在省市发改委、省物价局网站和刊物,以及《新平阳》等报刊上刊登。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对本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理由。相关业务科室应当提出政府信息是否公开的意见以及相应理由,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局长确定。同时,强化责任,狠抓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迅速整改。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借助已公开的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等途径,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以监督促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咨询答复工作,对来访人员均能做到热情接待、主动服务,信访信件和群众咨询等都能及时转交有关业务科室办理和答复。2015年局审批窗口接待咨询服务130余次,主动出具一次性告知单,未给办事人造成“重复跑、两头跑”的情况。全年在全县审批窗口考核中,获7次月度优秀窗口,3次季度优秀窗口,10次优秀窗口负责人和4次先进标兵。认真开展价格投诉举报,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咨询件55件,共处罚38件违法案件,经济制裁总额37.421315万元。2015年,我局接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为省高院发回重审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2015年,县发改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载体有待深化和创新等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制定完善相关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精心维护,充分发挥新闻传媒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强对网站的升级和管理。 三是进一步梳理各科室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