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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工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对照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和一年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强化政务公开责任、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促进了部门职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负责人主抓、各科室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优化构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做强工商门户网站,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方便公众快捷查找所需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发布规范,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即时性;强化网站硬件设备和网络宽带支撑,为公众提供更好的访问服务。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注重政府信息发布的社会宣传效应,通过门户网站、实务公示会、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包括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部署、消费维权等情况。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主动公开了本辖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设立、变更、注销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利用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12315投诉热线、工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府服务中心窗口等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2013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01  条,其中,在县政府网上发布信息11条,各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2条,我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5条,局机关及各工商所宣传栏共发布信息6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本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等。201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722件,其中,来信申请公开案件处理信息2条,窗口现场受理口头答复信息5000余条,调解消费者来电、来函、网络等申(投)诉、举报710条,县长热线咨询、投诉、举报10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有差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些距离,特别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创新举措、统计数据等。  

  2、信息公开与公众互动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仅停留在公开的层面,而如何让群众的需求、意愿融入到政府信息中来,有待进一步探索。  

  3、信息更新与时代需求有差距。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对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更及时、更准确,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往往是事件发生过后几天才公布,时效性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创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创新便民举措,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建立完善官方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加强互动交流,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3、加快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步伐。缩减审核程序,提高写作效率,及时、迅速、准确地将信息对外公布,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部门动态,主动关心、关注涉及自身利益的方针政策。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平阳县工商局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01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11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5722

  (一)已答复总数

572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未答复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