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我局(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局(办)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我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与改革的重要手段。调整、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确定具体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各科室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使我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眼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三是组织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14条,占28%;政策文件类信息9条,占18%;政务动态类信息11条,占22%;重点业务类信息14条,占28%;其它类信息2条,占4%。同时,本单位对2013年平阳县招商协作网公布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共主动公开45条信息。其中,在外平阳人类信息1条,招商政策类信息1条,招商项目类信息1条,山海协作与对口支援类信息1条,招商动态类信息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对象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需要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持,扩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