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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条,其中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1条,占33.3%;工作信息2条,占66.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企业环保守法证明管理办法》; 2、《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通告》; 3、《关于印发<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防汛抗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此项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此项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项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我局开通了门户网站,把主要工作精力集中在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上,因此有时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门户网站www.pyhb.gov.cn,平时更新内容涵盖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并且动态信息更新及时,视频照片丰富多彩,建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链接,这样既减少工作人员重复作业,且更加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项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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