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平阳县畜牧兽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7年底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综合科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条,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网发布信息38条,温州市农业信息网发布信息38条,平阳县农业信息网发布信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工作需要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发生变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二是公开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学习,促进信息工作全面开展。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阳县畜牧兽医局 2011年12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