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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平阳县档案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档案局办公室,电话:(0577)63112818。 一、概述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平政发[2008]5号)文件要求,及《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温办〔2008〕153号)的通知要求,年初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贾莉莉分管,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工作的机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6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1条,占20%;工作信息2条,占40%;行政执法2条,占4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平阳县档案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平阳县档案局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平阳县档案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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