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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6条,占55%;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占27%;工作信息类2条,占18%。同时,本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六、2012年工作思路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平阳县气象局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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