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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平阳县人民政府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77-63112885,电子邮箱:maohw@zjpy.gov.cn。 一、基本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也是县政府打造“服务、责任、法制、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2011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简要概况如下: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各乡镇、县 政府直属单位等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本 单位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之中,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信息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同时利用信息公开QQ群、县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制订审查的程序,从秘书拟稿,到领导签发,到文书发文,层层把关、逐个落实、做到公开要审核,关口前移,责任到人。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保密审查的职责,加强公开信息内容的保密审查,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大项目”,开展考核,其他单位在自查基础上通过网上监测、日常督查等形式,对全县77个单位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和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考核,大部分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重视,领导组织有力,工作措施落实,信息梳理、编制和录入工作正有序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健康发展。 从09年6月份起县公开办对发布的信息,每月做一次统计,发现没更新的或更新不及时的有关单位,做电话咨询、问明原因。如发现累计多次违反要求的单位上报到县府督查室。并准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上报季度信息上传情况。 今年年初,县政府领导亲自到多个乡镇走访、调研,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详细的任务布置,对开展工作积极的乡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鼓励,并对部分差的乡镇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指正。 我县在原有的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版面上添加了各个单位每天必须登录的“协同办公平台”“平阳县政府政务督查系统”等通道,并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文件备份指南”提供下载、学习、使用,大大方便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也进一步宣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打造成全面的办公平台。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录入并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268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县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并按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我县在财政、审计、环保等诸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方面都加大了公开力度,但与公众的“透明”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是部门单位部分公开信息不规范。从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来看,有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信息与目录不符;未按照统一的格式公开信息;公开的信息内容流于形式,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等等。 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乡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有的还认识不到位,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责任仍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向社会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含义不够了解,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同干部的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进行经常性检查与考核,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群众查阅率不高的问题,扩大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途径和渠道,让更多的企业、市民了解《条例》的内容,知道法律赋予的权利,掌握查阅政府信息的方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县对全市201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以下两点建议: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经常性的部门与部门、县(市、区)之间的交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非政策文件类信息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社会公众关联度高的信息公开出来,推动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有效公开深化推进。二是强化社会宣传工作。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打造阳光政府步伐。 八、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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