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按照《关于上报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对照自查内容,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根据县里要求,我局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下面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因局经费困难原因,未落实该项工作专门经费。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刚开展不久,各项制度建立还不完善;公文类信息审核和备案均按照县里部署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接到群众举报投诉。 (三)主动公开。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无;政策文件类信息9条,占82%;政务动态类信息2条,占18%;行政执法类信息无;重点业务类信息无;其它类信息无。同时,本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本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无专职人员开展该项工作,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有时存在不及时状况。 2010年,我们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平阳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09年11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