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县府办关于上报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照自查内容要求,认真自查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自查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机构情况。成立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半年,因人事变动,进一步调整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三名工作人员承担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情况。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平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平阳县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同时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宣传资料,通过网站、媒体等进行宣传。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等,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把信息审核关。 (二)基础性开展情况。在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我局第一时间在网上及时公开,并逐项解读具体法规政策。 三、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范围,依托县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2009年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同时及时更新公开目录编制,局办公室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公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离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总量还不大,主要是公安工作保密性比较强,不易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清楚。 (二)改进措施是: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更新。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