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阳经济开发区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经济开发区园林路85号501室;邮编:325401;电话:0577-63626418)。 一、概述 一年来,在管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单位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平阳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平阳经济开发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08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 3、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