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发〔2020〕98号 平阳县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瓯越鲜风”区域品牌建设,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千场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0〕27 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平阳县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3日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平农发〔2020〕98号平阳县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实施方案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