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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荷村(下周自然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雅荷村(下周自然村)基本情况

雅荷村下周自然村地处万全镇榆垟社区东片,与228国道相接,东邻雅荷村荷花自然村,西壤垟城村榆北自然村,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全村总面积0.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40户约880人,外来人口110户约400人。该自然村多数住宅建于80年代,年代久远,房屋低矮破旧,居住环境差。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4〕208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12〕179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16〕28号)等文件。

三、适用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实施细则适用于平阳县万全镇雅荷村(下周自然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实施主体:平阳县人民政府确定万全镇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实施单位。

(三)建设主体:平阳县万全镇雅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建设方式和安置地点:统规自建,安置地在雅荷村地块,安置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