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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0-82457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0-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山门镇大屯村村庄规划草案公示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山门镇大屯村村庄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0720日至2020828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12939;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山门镇大屯村村庄规划

一、规划范围

大屯村村域总面积约为275.50公顷,为本次规划范围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年限为2019-2020年。在上位规划不发生改变,村里没有提出新的规划要求时,规划期限自动延期,直至新的规划启动修编调整。

三、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大屯村现状人口约1343人,隶属山门镇,人口自然增长率取山门镇近几年平均值7‰,根据公式Q=Q0l +K)n

式中 Q——目标年,即2020年总人口数;

Q0——基准年总人口数,即大屯村现状人口,Q0=1343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7‰;

n——规划年限()n2

计算得出目标年村庄人口为1362人,本次规划按照1360人计。

2、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75.50公顷,村庄现状建设用地10.2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76.40平方米;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1.6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85.66平方米。

四、用地布局

大屯村规划村民住宅用地3.53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30.30%,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64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5.49%,村庄产业用地0.17公顷,占建设用地1.46%,村庄基础设施用地7.31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62.75%

 

3.1规划用地构成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V

村庄建设用地

11.65

其中

村民住宅用地V1

3.53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

0.64

村庄产业用地V3

0.17

村庄道路用地V41

7.31

E

非建设用地

263.85

其中

农林用地E2

263.85

总用地面积

275.50

1村民住宅用地V1

规划村民住宅用地3.53公顷,村域范围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原址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

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

现状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村民中心、宗教用地,总面积达0.64公顷。

3、村庄产业用地(V3

保留现状产业,其用地面积约0.1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1.46%。村庄产业用地范畴为:村集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各种盈利性的商业设施、集贸市场、旅游设施机构等,以及附属设施、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报批要符合环保要求,宜布局手工组装、没有有机废气、粉尘、废水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

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

规划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7.3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62.75%

5、非建设用地(E

农林用地(E2):规划农林用地面积263.85公顷。

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公共场地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村委会或住宅设置。

2、基础设施

本次规划村庄饮用水进行改造提升。污水处理方面,村庄已有污水处理池L两处,基本满足村内污水的排放需求。

村庄规划用电由山门变供电。

规划对道路交通方面,沿原有路基对通村道路拓宽至6米宽度,以保证通车和消防安全需求。

环卫设施方面,结合村民中心设置公共厕所,并设置15处垃圾收集点。

4.2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一览表

类别

设施名称

服务内容

备注

行政管理及综合服务

 

村委会

村党组织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综合会议室、档案室、信访接待

配备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厕所

 

基础设施

垃圾收集点

垃圾分类收集

污水处理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