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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0-8244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0-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水头镇北港新城小南岛地块控规(草案)公示

一、项目背景

2012年以来平阳县各乡镇正逐步完善控规全覆盖工作,实现对城镇空间资源的有效建设与管理,指导地块开发建设。为深化落实平阳县水头镇总体规划,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保证水头镇各项开发建设的有序推进,特编制水头镇北港新城小南岛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基地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水头镇中部,北至滨江大道及鳌江老河段,南侧至鳌江,东至鳌江老河段,西至凤林南路,总用地面积为47.83公顷。规划范围内地块地势相对平坦,沿水系分布,景观风貌较好。现状用地以村庄和农林用地为主。

三、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7.5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49.56%。

(1)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4.6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13.07%;

(2)商住用地(RB):规划商住用地面积12.3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34.74%;

(3)服务设施用地(R22):规划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6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1.75%。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9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2.68%。

(1)体育用地(A4):规划体育用地面积0.9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2.68%,为规划游泳馆。

3、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化与广场用地面积10.6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30.05%。

(1)公园绿地(G1):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0.1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28.53%;

(2)公园绿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G1/S42):规划公园绿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5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1.52%。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城市道路用地(S1):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1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14.43%,包括滨江大道、龙江南路、站西路、凤林南路。

5、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1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3.27%。

(1)防洪用地(U32):规划防洪用地1.1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为3.27%,为上小南闸泵及防洪堤。

6、水域(E1)

本规划范围内水域面积为12.37公顷。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水头镇北港新城小南岛地块控规(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8月17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12939;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原县审批服务中心中介大楼3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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