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2019年,我县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约法三章”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支出,“三公”经费持续下降。

2019年全县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11.03万元,同比下降14.18%。全年因公出国(境)共26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6万元,同比下降53.74%;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3130批次,32485人次,全年公务接待费总支出473.68万元,同比下降21.69%;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全年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65.37万元,同比下降43.25%;年末全县公务用车保有量574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51.92万元,同比增加0.59%。

2019年平阳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