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索引号 001008003008095/2020-00582 主题分类 服务业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0-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机构全称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
机构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 联系方式 63735008
办公时间 8:30-18:00
机构职能

县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审批服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协调、管理、指导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审批服务工作,监督、考核县级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进驻中心情况,负责对县级单位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评。

(三)参与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建设,并做好平台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维保障工作。

(四)制定、优化并监督实施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考核无偿代办及涉批中介服务工作。

(五)受理和核实违反政务服务制度的投诉举报。

(六)指导、考核各乡镇审批服务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