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
科室职能: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负责对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指导信访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和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事项。牵头开展系统的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劳动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负责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指导企业安置职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承担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