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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桥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章桥村基本情况

章桥村位于万全镇宋桥片建城区,与104 国道相接,南接万都村,西至湖岭村。境内人杰地阔、交通便利、河道交错、环境优美。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4〕208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12〕179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16〕28号)等文件。

三、适用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实施细则适用于平阳县万全镇章桥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实施主体:平阳县人民政府确定万全镇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实施单位。

(三)建设主体:统规统建主体为平阳县万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规自建主体为章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建设方式和安置地点:除下庄区块统规自建外,其余地块为统规统建;安置地除下庄区块在下桥社区A26地块外,其余区块安置地在章桥村地块,安置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