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农〔2020〕337号 关于拨付2019年度平阳县“最美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9-21 来源: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次数: 字号:[ ]

各有关民宿业主: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平阳县“最美民宿”评选的通知》(平农发〔2019〕226号)及《关于印发平阳县民宿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农发〔2019〕40号)精神,经专家评审认定及平阳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通过(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0〕6号),现将平阳县“最美民宿”补助资金62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该资金在年初预算“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列支,列当年县预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附件:平阳县“最美民宿”评比结果及补助资金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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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平阳县“最美民宿”评比结果及补助资金拨付表

序号

奖项类别

民宿名称

补助金额(万元)

1

金奖

平阳县溪山别院民宿

10

2

海栖壹号(温州海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

3

银奖

平阳逅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

4

浙江欧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6

5

隆莱小筑(平阳县林新新民宿)

6

6

平阳县悠然行居民宿

6

7

铜奖

平阳县穹岭仙谷民宿

3

8

伴星居客栈(温州芳菲农业运动休闲发展公司)

3

9

平阳县青街乡枕水青居民宿

3

10

温州海庄民宿有限公司

3

11

平阳县依依民宿

3

12

平阳县南麂镇海派民宿

3

总计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