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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顺溪水库二道坝底至仰矾线道路修复桥梁工程的批复


平阳县水利局文件

 


 

 平水政审〔202034

                

关于平阳县顺溪水库二道坝底至仰矾线道路修复桥梁工程的批复

 

温州顺溪水利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表》及委托浙江川河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写的《<平阳县顺溪水库二道坝底至仰矾线道路修复桥梁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表》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项目代码:2019-330326-76-01-003194-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补办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阳县顺溪镇,项目起点于顺溪仰矾线居敬亭处,终点在顺溪水库二道坝处,路线全长约660m。工程沿线涉及桥梁一座,由于工程的建设涉及溪流,桥梁涉及溪流为百僧堂溪,桥梁为道路车行桥。桥梁长度为20m,右偏角75°,总宽度为8.5m(桥面净宽7.5m),设计上部结构采用1×20m砼预应力板,简支梁,单跨,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桥台采用桩接盖梁桥台,桩基础共4根,均为直径130cm钻孔灌注桩,位于百僧堂溪外侧,未占用水域;桥梁与河道斜交,桥墩轴线同现状河道主流夹角为3°;该处要求的最低梁底标高为10年一遇洪水位101.1+0.5m+0.2m(综合超高)=101.8m,小于桥梁设计梁底标高105.1m,满足要求的最低梁底标高;桥墩均位于河道外,阻水比为0,未阻水,对行洪排涝无影响;桥梁建成后不会造成壅水,不会形成上游阻水;桥梁河道内不落墩,不存在局部冲刷,一般冲刷深度为0.35m,总冲刷深度在0.35m;满足《浙江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要求。

二、本工程基本满足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和水利相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平阳县顺溪水库二道坝底至仰矾线道路修复桥梁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你公司应按照<平阳县顺溪水库二道坝底至仰矾线道路修复桥梁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表》防洪评价的要求,确保行洪安全。

三、本工程桥梁为一跨过河,且桥孔大于规划河宽,桥梁未占用水域面积及水域容积。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若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应及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六、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如产生涉河废弃物的,你单位须及时予以清除。如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损坏驳岸等水利设施,你单位应及时予以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七、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你单位若不服本批复,可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桥梁平面布置图、桥梁剖面图

                                           

抄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政监察大队、山门水利管所。

平阳县水利局                                                                                                          2020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