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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平阳县大哥大塑革厂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文号为平环罚〔2018〕75号的不良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 电话:0577-63186912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 邮编:32540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0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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