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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6日在平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我县打造“三区两中心”、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收入总体质量较为稳定,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3亿元,增长16%,创历史新高,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0.25%。

——民生资金支出不断增加。着力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71.40亿元,增长30.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57%。

——惠企政策落实有力。全面梳理整合涉企政策,出台了《平阳县全面实施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形成平阳特色的“5+3”产业政策体系。出台了《平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加强产业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全年兑现政策奖补2.88亿元。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县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051484万元,支出总量1051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05518万元,支出总量5055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0152万元,支出480153万元,滚存结余4315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1万元,支出6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积极按照经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县本级预算组织预算执行,在经济压力下行、政策性减收力度递增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实现了预算执行总体良好的目标。但预算追加还不够规范、财政资金未及时收缴国库

(一)预算追加不够规范。在批复追加预算16354.88万元时未考虑财政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资金至年底无法拨付。直接向县经济师协会、县工程师协会等7家非预算单位追加拨付预算经费109万元。9月30日后,批复追加一般性支出预算达1906.13万元。

(二)财政资金未收缴国库。6个部门专项资金结余884.81万元和“平阳县财政局罚款代收户”余额85.59万元至年底未收缴国库,罚款代收户未予撤销。

二、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首次对县本级85个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单位加强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总体较好,预算执行率83.08%。但有的单位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质量还不够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科学一是13个单位政府非税收入8606.21万元未编入部门预算。二是5个单位年中预算调整数高于年初预算数50%。三是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频繁,2019年度经财政部门批准,从非采购预算调整到采购预算,涉及81个单位1026笔17140万元。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8个预算单位9个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其中县教育局“民办教育扶持经费”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均为0;17个单位25个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平均预算执行率仅为15.59%。

(三)部分单位收支管理不合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房出租出售等收入378.07万元、县科技局科创中心物业费收入98.42万元至年底未上缴国库。县总工会违规支付在编不在岗人员工资8.23万元、县科技局多拨付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运营费11.51万元。

(四)单位账户及公务卡油卡管理不够规范。已撤销或合并的单位,应撤销或合并账户21个、工会账户23个、单位公务卡账户22个,至年底还未撤销或合并。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推动落实民生福祉和聚焦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扶贫、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平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出台一系列制度,加强对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管理,规范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本次审计发现,一些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的部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未及时使用;县卫生健康局未及时追回已付款而未供货的采购资金129.66万元;鳌江镇人民政府未及时使用社会捐赠物资21173件,昆阳镇人民政府未及时使用社会捐赠物资14981件。

(二)扶贫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各乡镇各部门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扶贫投入,脱贫攻坚取得较好成绩。至2019年底,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减至20741人,贫困发生率降至2.38%,完成151个村“消薄”“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审计推动问题整改16个,追回或盘活资金3600多万元,制定完善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9项,扶贫资金管理逐年规范。本次审计发现,万全镇吴岙村饮用水工程2018年11月完工验收,但因入户水表未安装而无法投入使用;万全镇倪村、水头镇寺前村供水工程项目完成主管网工程后,因低效用地再开发,致使支管网施工受阻停工。

(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2019年全县共返还困难企业社保费1.04亿元,惠及企业1960家。取消矿山治理备用金,退还7143万元。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征收标准,全年减免超1000万元。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平阳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工业项目履约保证金”3558.19万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386.50万元、县公路局的“质保金”25.94万元和“监理费保证金”0.63万元,至年底应退未退。

(四)就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我县安排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和稳岗财政补助资金11250.33万元,推进援企稳岗、职业技能提升等各项就业政策落地。但本次审计发现,我县现行的《平阳县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平财预发〔2013〕220号),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等8个方面与《浙江省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规定不符,不利于上级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9年下半年组织对萧江、顺溪、南麂开展财政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顺溪镇、南麂镇结转两年及以上专项资金分别为42.17万元、130.83万元,未及时使用。

(二)南麂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核定数0.56万元,萧江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核定数26.94万元。

(三)萧江镇虚列统计业务培训费5.12万元,列支萧江镇派出所停车棚工程款和派出所信息采集中心建设款等9.59万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和审计调查南雁至顺溪(及青街支线)红色旅游专用道路工程、水头镇第三小学迁建(一期)工程、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发现以下问题。

(一)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南雁至顺溪(及青街支线)红色旅游专用道路工程管理费超概算338.49万元;水头镇第三小学迁建(一期)工程未按合同规定提前支付勘察费9万元;县水投公司在中小河流治理专户中违规列支办公楼装修费26.12万元。

(二)工程进度未按原计划完成。南雁至顺溪(及青街支线)红色旅游专用道路工程延期27个月;水头镇第三小学迁建(一期)工程延期296天;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工期延误的有14个项目,其中昆阳镇东片(南岙溪)项目区工程延误工期912天。

(三)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水头镇第三小学迁建(一期)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现场到位率分别为38%、1.7%和36%;监理单位总监、专监、监理员现场到位率分别为31%、3.3%和49%。此外,打桩记录资料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上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系伪造。

六、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5起。目前,有关部门已查处8人,其中判刑5人,诫勉谈话3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等117.89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不断推进“统筹协调”,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优化支出结构,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决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六稳”等各项工作。

(二)持续推动“规范管理”,聚焦聚力优支出提质效。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及时分配和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年中调整事项,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三)健全整改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防止问题屡审屡犯。二是进一步完善整改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不同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跟踪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推进整改结果全面公开,健全审计结果和整改公告制度,扩大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的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