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门镇大岙村村庄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山门镇大岙村村庄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1月13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12939(昆阳镇兴良路2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平阳县山门镇大岙村村庄规划》于2018年04月通过规划评审,并于2018年11月提交规划成果。但随着村庄建设的深入实施,以及目前规划编制采用的地形坐标由原来的“平阳独立坐标”转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规模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因此,山门镇于2020年07月委托我院对原《平阳县山门镇大岙村村庄规划》规划成果进行修改。

(二)地块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内容包括规划范围、用地红线、用地性质和道路的修改,修改内容分布如下图所示。

二、申请修改的依据及必要性、可行性

(一)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04.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6号令)

(5)《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6)(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7)《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9)《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01)

(10)《平阳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11)《平阳县山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

(12)《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

(13) 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二)修改的必要性

本次规划修改结合村庄实际建设需求,主要包括村民建房、公共文化设施两方面,对原规划的规划范围、用地红线和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三)修改的可行性

1、交通可行性

本次规划修改结合“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形以及用地布局,对周边相关道路进行调整,优化村庄路网结构。本次规划修改在交通上具有可行性。

2、地块开发可行性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现状用地未进行开发建设,及时对地块的用地红线和用地性质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项目落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本次规划修改在地块开发上具有可行性。

3、 土地利用可行性

    本次规划修改的地块主要为建设用地,部分地块为一般农田和林地,可规划利用。

三、申请修改方案及说明

(一)坐标系转换

本次规划由原来的平阳独立坐标”转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结合“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形对村庄现状建筑、道路进行完善,并对规划范围进行调整。

   

           规划范围(修改前)                      规划范围(修改后)

(二)村民住宅用地修改

本次修改地块一结合村民建房需求,对原规划的用地规模进行调整。      

本次修改地块二结合村民建房需求,对原规划的居住用地界线进行调整。

    本次修改地块三结合村民建房需求,新增一处村庄住宅用地。

(三)村庄公共服务用地修改

本次修改地块五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将原规划的村庄住宅用地改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地块指标控制修改


地块

编号

用地

代码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m2

备注

A-01

V1

村民住宅用地

1992

单间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15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公寓式住宅建设檐口限高24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

A-02

V1

村民住宅用地

1083

A-03

V1

村民住宅用地

443

A-04

V21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97

建筑檐口限高15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

四、修改结论

经过上述分析,《平阳县山门镇大岙村村庄规划修改》的地块用地修改符合实际建设需求,同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议进行上述修改。